2012/12/17 (一) 天氣晴
"哇~小益你的肚子好大喔!"晚上在幫小益刷牙時,發現這小子長肉了。最近小益食慾好,老是來要吃的。
"這樣你就有三個寶貝了呀!我跟姐姐,還有肚子裡的小寶貝!"小益一副認真模樣。
"男生是沒辦法生小孩的唷~男生沒有子宮給小北鼻睡在肚子裡。"兩個人邊刷牙邊聊了起來。
"那如果男生有子宮的話,就可以跟男生結婚了嗎?"小益認為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生寶寶。
"男生沒有子宮還是可以跟男生結婚的呀~"本人不反對同性婚姻,只要專一就好了。
"那不就搞不清楚誰是新娘子了嗎?"小益對於婚姻還是一男一女的畫面。
"那主持人就會說...讓我們歡迎新郎和新郎入場..."此話一出,把小益逗得呵呵呵的直笑。笑點真的很低捏~
"媽媽覺得結婚並不是為了要生小孩,是因為彼此相愛,想要天天見到面。男生可以跟男生結婚,女生也可以跟女生結婚,只不過現在在台灣還不行~"
"那...哪裡可以呢?"小益很關心的樣子,有追根究底的精神,不錯。
"美國有些州是可以的..."上網一查,才知道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還真不少!荷蘭是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,之後全球有十一個國家全國性合法、美國九個州跟首都、巴西一個州、墨西哥首都也都先後承認了同性婚姻的權利。裡面到目前為止,都還沒有一個亞洲國家認同同性婚姻的,可見亞洲地區國家仍是保守,還得再加油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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